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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政策法规 扶贫开发六个精准、六个到村到户、五个一批及十项行动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秀冬
    2017-07-18 12:30:50   转载

    摘要: 扶持对象精准、扶贫项目精准、资金使用精准、扶贫措施精准、驻村帮扶精准、脱贫成效精准。

      8、扶贫开发“六个精准”


      扶持对象精准、扶贫项目精准、资金使用精准、扶贫措施精准、驻村帮扶精准、脱贫成效精准。


      9、精准扶贫“六个到村到户”


      即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,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,教育培训安排到村到户、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,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,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。


      10、精准扶贫“五个一批”


      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;易地搬迁脱贫一批;生态补偿脱贫一批;发展教育脱贫一批;社会保障兜底一批。


      11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“十项行动”省委“1+10”文件


      即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、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、扶贫生态移民行动、教育扶贫行动、医疗健康扶贫行动、财政金融扶贫行动、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、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、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、党建扶贫行动等十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。


      (1)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


      实施“六个小康”行动计划,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,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。一是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,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,提升贫困地区交通通达水平和货物流通能力;二是实施水利建设“三年行动计划”,支持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、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,小型农田水利、“五小水利”工程等向贫困村倾斜,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和扶贫项目区工程性缺水问题;三是加强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建设、中小河流治理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;四是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,加强贫困县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;五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网升级改造,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,2020年用电实现同网同价;六是加快完善农村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邮政服务体系建设;七是加强贫困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环境质量,保护农村生态环境。


      (2)、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


      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、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业、农产品流通业、贫困地区劳务经济;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和加快城镇化带动步伐,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收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。


      (3)、扶贫生态移民行动


      “十三五”期间对仍居住在深山区、石山区等“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”地方105万贫困人口和37万生态脆弱区的农户实施移民搬迁,并确保“搬得出、留得住、能就业、有保障”,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,目前的政策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每人按2万元补助,非贫困人口搬迁每人按1.2万元补助,此标准下步国家还要调高。


      (4)、教育扶贫行动


      大力推进“四项突破”工程和教育“9+3”计划,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深入实施职教扶贫“1户1人计划”和“雨露计划”。


      资助对象:具有我省户籍、就读高中阶段以上学校(不含研究生阶段)的农村贫困学生凭《扶贫手册》申请资助,对因灾、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,经本人申请审批后可纳入资助范围。实施时间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。


      资助标准:①、普通高中“两助三免(补)”——即每生国家助学金2000元/年、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/年;免(补)学费760元/年、教科书费400元/年、住宿费500元/年。②、中职学校“两助三免(补)”——即每生在实施三年免学费2000元/年和一、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/年的基础上,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/年;免(补)教科书费400元/年、住宿费500元/年。③、普通高校“两助一免(补)”——即每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/年、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/年;免(补)学费(本科3830元/年、专科高职3500元/年)。


      (5)、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


      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,构筑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“三重医疗保障”,有效遏制和阻止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。


      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范围: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患者;特困供养人员;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;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;计生“两户”家庭成员;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;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;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、肇事肇祸精神障碍者;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、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;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;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。


      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:①、门诊统筹补偿,普通门诊封顶线不低于400元/人年,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/人年;②、起付线。省内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段标准为:乡级50——100元,县级200——500元,市级600——800元,省级1000元——2000元。跨省就医的起付线,原则上应高于省内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。③、住院补偿比例,乡级80-90%,县级70-80%,市级60-70%,省级50-60%;④、24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列应达到病种限定费用的80%。⑤、大病保险报销政策。原则上第一档赔付比例不得低于50%;大病保险不予报销范围:1、因交通肇事、医疗事故、职业病、工伤、车祸等应当由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;因司法鉴定、劳动鉴定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自残、戒毒、违反法律法规、冒名顶替住院及国外、港澳台地区、计划生育手术(非医学批征引产、人工流产、上环、取环、结扎手术、人工受孕、输卵管再通术等)、原发性不育(孕)症、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医疗费。2、未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,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(急诊住院除外)。3、超过省、市(州)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。⑥、民政医疗救助政策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,特困供养人员,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、80岁以上老年人,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计生医疗扶助、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%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,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计生医疗扶助、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%以上。


      (6)、财政金融扶贫行动


      积极做好金融服务,推进精准扶贫。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,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;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,支持农村信用社实施贫困农户“5万元以下、3年以内、免除担保抵押、扶贫贴息支持、县级风险补偿”的特惠金融信用贷款,对效益好、有信誉的贫困农户追加提供10万元,五年期利率优惠的信用贷款。每年用到县专项扶贫资金的15%用于贷款贴息;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。对带动贫困农户效果好的合作社发放扶贫产业贷款,其中,贷款额度50万元(含)以内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,超过50万元的合作社贷款原则上应采用抵押、质押、第三人保证等担保方式发放。


      (7)、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


      ①、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,将无业可扶、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,做到应保尽保,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,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,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统一。


      ②、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,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,提高特困供养水平,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作为民生必保项目纳入地方财政预算,省、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三级财政“十三五”期间每年继续分别按人均不低于200元、100元、200元的标准,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,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。同时将所有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,并按低保标准的30%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。


      ③、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,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。提高基本医疗救助保障水平,基本住院救助年度限额达到3万元以上。特困供养人员、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、80岁以上老年人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,经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,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给予全额资助。对医疗救助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,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,将住院救助年度限额提高到基本住院救助年底限额的1.5倍。特困供养人员、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、80岁以上的老年人,精准扶贫建档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,经医疗救助和相关医疗保障后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%。


      ④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,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。临时救助标准要能有效保障临时救助对象1个月以上的基本生活。


      ⑤、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,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。低保受灾户和贫困受灾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分别上浮30%和10%,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%和30%。


      ⑥、加强住房救助,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,一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、低保户户均补助2.23万元,困难户户均补助1.23万元;二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户均补助0.85万元,低保户、困难户户均补助0.7万元;三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户均补助0.7万元,低保户、困难户户均补助0.65万元。


      ⑦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确保老有所养。


      ⑧、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,形成兜底扶贫合力。


      (8)、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


     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“一对一”、1000家企业“一对一”结对帮扶行动,实现社会力量对全省9000个贫困村包干扶贫得全覆盖。


      以包干扶贫的贫困村“减贫摘帽、整体脱贫”为目标,通过产业带村、项目兴村、招工帮衬、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,带强一批产业,带动一批项目,带活一批市场,带建一批基础设施,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,特色产业形成规模,社会事业不断发展,组织能力得到提升,农民收入大幅增加,实现整村脱贫。


      (9)、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


      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;实施麻山、瑶山、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;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;健全留守儿童、留守妇女、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制度。


      (10)、党建扶贫行动


      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;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支“两委”建设,选好配强贫困村“第一书记”;健全贫困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稳定保障制度;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医疗、养老等保障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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